中铁云顶国际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履带式起重机招(议)标通告
招(议)标编号:MBEC-Z-2015-012
为满足武汉杨泗港长江大桥及年内新上项目的需要,凭据中铁云顶国际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2015年机械设备购置计划,决定对下表所列的履带式起重机进行招(议)标采购。
1.招(议)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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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 所在 |
使用所在 |
签约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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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D-01 |
履带式起重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1 |
台 |
2015年6月1日 |
湖北 武汉 |
武汉市汉阳区杨泗港长江大桥项目部或其它新上项目 |
中铁云顶国际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报价含运费,付款方法详见表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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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D-02 |
履带式起重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1 |
台 |
说明: 结算方法及期限
1.1本条约无预付款。
1.2设备运输抵达甲方指定交货所在,经实物验收及格后,7个事情日内支付条约总价的20%。
1.3乙方完成设备的装置调试、现场试吊以及取证,且正常使用两个月后,视为最终验收及格。最终验收及格后,7个事情日内支付条约总价的10%。
1.4剩余货款甲方按7个季度分期支付,每季度付款比例为总价10%。
1.5第2笔货款支付后10个事情日内,乙偏向甲方开具设备的全额专用增值税发票。
1.6各阶段付款由乙方出具收款收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票据和相关支持文件后,按上述条款划定的条件和进度付款。甲方可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阶段款项。
2.投标文件获取
2.1招(议)标文件发售: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23日至03月25日,上午09
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来源件、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到云顶国际招标中心领取招(议)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38号。如需电子版请自带存储设备。
2.2答疑:投标人仔细阅读招(议)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15年03月26日12时 前传真给云顶国际招标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招标人邮箱754072950@qq.com)过时将不受理。
2.3澄清:对2015年03月26日12时 前电传给云顶国际招标中心的所有问题,其回复将于2015年03月27日12时前在中铁云顶国际集团公司网站上(www.ztmbec.com――产品与业务――招标采购)予以宣布(回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及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3.1投标人应当是海内(或外洋)注册生产本次投标设备的生产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条约的权利;
3.3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工业被冻结、破产等状态。
3.5投标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切合有关规范、划定的要求及使用的要求,并且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条约。
3.6投标设备制造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治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7投标设备制造厂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同类设备5年及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设计制造本次招标同类设备10台及以上,在装置调试使用中未发明重大的设备质量和宁静问题。
3.8投标人需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及格供应商(或署理商)。
4.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于2015年4月2日上午8:30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路大桥宾馆二楼集会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劈面递交给招标人。
5.开标
5.1开标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 10:00时
5.2开标所在: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路大桥宾馆二楼集会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加入。
6.宣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议)标通告同时在云顶国际(www.ztmbec.com)网站上宣布。
7.联系方法
招 标 人:云顶国际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38号
联 系 人:罗女士 吕先生
电 话:027-84596569 18971003408
传 真:027-84596039
电 子 邮 件:MBEC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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