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BEC-Z-2016-050)
致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划定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函(条约总价的10%)或现金(条约总价的5%),同时第三章评标步伐第二节专用条约条款第21条履约包管金21.7划定卖方应在条约签订前7天内,向买方提交条约总价5% 的履约保函或条约总价3%的现金作为履约包管金。现明确划定投标人凭据第二章招标人须知7.3.1划定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函(条约总价的10%)或现金(条约总价的5%)缴纳履约包管金。
2、第七章 投标文件“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效劳计划” 修改为:1)、因实质料特殊,要求凭据本项目所处的地舆位置、情况、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体例切实可行的计划。2)、本次招标包件HTGC-3质料特殊,要求投标人提供详细的生产、供应计划,包括且不限于生产厂家的钢坯来源、钢材的轧制及质量控制步伐等,提供的资料需真实并包管在供应中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计划实施。
3、第三章 评标步伐 评标步伐前附表”中“3.3.1 响应性评审标准 其他情况”修改为:1)、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2)、包件HTGC-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效劳计划”中需按要求提供详细的生产、供应计划,满足招标人对证量、供应时间的要求。
请投标人收到本翰札后,按下表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于 2016 年5月24日17:00时前以扫描件形式发至631679069@qq.com。逾期不回函确认者,视为已收到并知悉本翰札。
招标人: 中铁云顶国际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18627135907 ,邮箱:631679069@qq.com )
(澄清/补遗/答疑)函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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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物资名称) 采购招标文件(澄清/补遗/答疑)函确认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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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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