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BEC-Z-2016-013)
致各投标人答疑如下:
1、条约结算和付款
招标文件第四章条约条款及花样第一节“通用条约条款”中第13.2条(第34页)约定了“……”。建议:删除此条,双方需约定明确的货款支付期限。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2、计量方法
招标文件第四章条约条款及花样第二节“专用条约条款”中第10.7条(第39页)约定了“……”,但第13.1.1.1供应期又约定了“……”。建议: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供货当月20日;每月25日核清当月数量,建议更改为每月25日前双方核清当月数量。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3、质量包管
招标文件第四章条约条款及花样第二节“专用条约条款”中第15.7条(第41页)约定了“……”。建议:“卖方供应的每批物资必须提供及格证(随货同行)。”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4、履约包管金:
招标文件第四章条约条款及花样第二节“专用条约条款”中第21.1条(第42页)约定了“……”。建议:“卖方应在条约签订前7天内,……”更改为“卖方应在条约签订后10天内,……”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5、条约履行期限:
招标文件第四章条约条款及花样第三节“条约花样”“水泥买卖条约”中第2条“条约履行期限”:“……”建议:条约履行起止时间暂不确定,待双方签订条约时再予以明确具体时间。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6、条约结算和付款
招标文件第四章条约条款及花样第三节“条约花样”中第7.3条(第45页)约定了“……”;第7.4条约定了“……”;第7.5条约定了“……”;第8.5条约定了“……”;第9.1条约定了“……”.建议:第7.3条:请明确当月结算金额的95%最迟付款时间在结算后3个月内照旧6个月内支付,请明确“工程质量包管期”具体是多长时间;第7.4条:请明确支付方法,建议为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第7.5条:“一票制结算”更改为“两票制结算,水泥发票由卖方开具给买方,如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提供相应的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质料,运费发票由运输公司开具” ;第7.6条更改为“如甲方泛起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1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第8.5条:明确逾期货款利息是否为中国人民银行年活期存款利率并明确支付期限;请明确最终结算期后剩余未使用完库存水泥如那边置。
答:(1)工程质量包管期:参照《沪通长江大桥建设工程HTQ-2标段施工总价承包条约》相关划定执行。(2)允许两票制结算,由我方代收代付。(3)其他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7、索赔和条约终止条款 建议:增加买方不得倒卖水泥或将该工程水泥挪作他用,牟取利益。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8、不可抗力条款
招标文件第四章条约条款及花样第一节“通用条约条款”中第22.1条(第37页)约定了“……”。建议:不可抗力因素增加政府停限电因素。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9 、条约签订主体
建议:请明确条约签订主体全称,是否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与“云顶国际沪通长江大桥HTQ-2标项目经理部”是何种关系。
答:条约签订主体为中铁云顶国际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独立法人单位,与“云顶国际沪通长江大桥HTQ-2标项目经理部”均隶属于中铁云顶国际集团公司。
请投标人收到本翰札后,按下表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于2016 年 2 月 21日 17:30时前回函确认。逾期不回函确认者,视为已收到并知悉本翰札。
招标人:云顶国际沪通长江大桥HTQ-2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祝灿文(电话:18971003419)邮箱:114619805@qq.com
(澄清/补遗/答疑)函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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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物资名称) 采购招标文件(澄清/补遗/答疑)函确认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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