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对贵公司在投标历程中提出的澄清要求,现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如下:
1.包件GHT01不需要防腐处理。
2.包件GHT01中钢护筒的交货状态,每根长8m,并需增强圈及十字撑。
3.包件GHT02不需要防腐处理。
4.包件GHT02提出的现场焊接钢护筒是指在打桩历程中完成焊接。
联系人:王铭 电 话:02784588892 传 真:02784588892
请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24小时内即按下表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以传真形式向下列发件人予以确认,逾期不予发送者,视为已收到本澄清函。
澄清函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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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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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页数 |
共 页 |
是否清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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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单位 |
(署名并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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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
收件时间 | ||
中铁云顶国际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治理部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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